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一则因员工不转发公司广告至朋友圈被罚1万并开除的案例,引发关注。
法院认定结果:朋友圈内容应个人自主决定,涉事单位赔偿损失。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员工未转发朋友圈被开除
综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消息,陈某于2013年11月16日到某妇产医院从事驾驶员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2017年6月,该妇产医院开展院内员工微信朋友圈推广活动,要求全体员工每日推广信息并对信息转发量进行考核,未达标者按照200元/人进行扣发薪酬。
2017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间,陈某因未按要求转发,医院共计扣除陈某10000元。
2021年8月30日,某妇产医院向陈某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以陈某未在朋友圈转发推送相应链接、不遵守公司文件规定、未完成交办工作任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后陈某申请仲裁,请求该妇产医院支付其克扣工资、加班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劳动仲裁委审理后,裁决由妇产医院支付陈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少发工资。双方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
法院:用人单位不应非法干预朋友圈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该妇产医院补发陈某工资10000元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0809.6元。妇产医院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某妇产医院制定的微信链接推广活动,因涉及劳动者报酬和微信朋友圈的个人生活,属于直接涉及劳动者相关利益的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医院扣除员工报酬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不具有合法性。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提醒,劳动者在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上享有自主决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应混淆公私界限,并通过规章制度要求员工“夹带公货”,这无异于强制干涉员工的私域自由。
来源:山东高法微信
下一篇:最后一页
X 关闭
- 1、世界消息!员工不转朋友圈被罚1万且开除?法院判了!
- 2、福建名办本科院校排名 福建民办本科大学排名
- 3、天天看热讯:金牛区鎏林语阁(三批次)人才公寓项目剩余房源销售公告
- 4、焦点精选!傍上雷军、薇娅的德尔玛,撕不掉“代工”的标签
- 5、高考前的8大类型,你是哪种型?
- 6、阿杜签约造梦嘉音乐 携手同行共启新章|世界报道
- 7、深圳一父亲当街举菜刀教育孩子,母亲保护被吓得大哭的孩子,网友:太极端!太可怕!
- 8、香港黄金刚刚刺穿18200.00港元/司马两关口 日图涨0.74%
- 9、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政策深化发展的问题审思
- 10、环球热点评!中国移动:17款权益产品将下架调整,6月30日起暂停推广
-
焦点报道: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拟常态化经营 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名单有望扩容
2023-05-26
-
512GB不够用,有哪些大容量游戏SSD值得推荐?
2023-05-26
-
打造分类回收“样板”,坂田街道探索外卖包装垃圾智能化管理|环球速看
2023-05-26
-
提升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力 十部门发文开展专项行动 全球速递
2023-05-26
-
两份声明引爆舆论,长城汽车“手撕”比亚迪_环球关注
2023-05-26